疫苗接种可以跨社区的,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的规定,接种的对象为0-6岁的儿童,可以是本辖区的,也可以是非辖区的,居住在本辖区超过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儿童。跨社区疫苗接种的家长要携带宝宝的预防接种证或卡,详细询问医生,宝宝有无漏种、补种情况,避免重复接种。以及近期宝宝的身体健康情况,如有无感冒、发热、腹泻及接种后有无过敏情况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接种单位应当承担责任区域内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并接受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