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办理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时,交的身体条件证明应当由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办理其他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提交的身体条件证明应当由县级、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经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出具。 身体条件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周期,根据准驾车型和年龄的不同有所区别。具体为:
(一)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
(二)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
(三)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每三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
(四)其他驾驶人在驾驶证有效期内,不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为避免因逾期未换证和未定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驾驶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了很多提醒和告知措施。一是在驾驶证副页上打印相关的提示语,提醒驾驶人按时换证和提交体检身体条件证明。二是对于驾驶证有效期满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在驾驶证有效期满或者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二个月内向社会公告。三是有条件的,通过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办理换证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