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迁改建;
3、房屋损坏;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且未同住的,合同一方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