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方式可以是通过书籍、图片、音频、视频,而淫秽物品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的有严重损害的,国家会严厉打击这方面的犯罪。网络传播黄色物品属于犯罪行为,就算没有谋取利益,如果情节足够的严重,也会构成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牟利,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总之,都是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