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局的主要职责是:依法负责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进行受理、审理和裁决。
1、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2、参与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配套政策、法规、规章,以及总体规划、相关管理制度、规则、规范,并具体实施;
3、依法依规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4、提请聘任、解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和兼职仲裁员;
5、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
6、负责指导区(县级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