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被告不出庭的,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的,依照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被告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的,法院经过两次传票传唤后,被告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