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接触。首先,一个靠谱、专业的律师,为人为事也不会差不到哪里,这一点经自己与律师交流、接触,自己应该可以做出初步判断。根据自己的初步判断在人品上,问自己这个人值不值得你信任。其次,仅人品当然不能否定一个专业的人,人毕竟都有自己个性。还要看针对您拿来的案件、您提出、关注的问题,律师是否给你专业的分析,不是一直在夸夸其谈自己怎么厉害,认识多少人,这案件胜算很大,不用担心之类。一个专业律师,会给你分析你的案件,对你有利的与不利的,接下来怎么怎么走,需要做什么,一步一个脚印走程序的实干行动派,而不是语言派。二、走口碑。我就是对这块一窍不通,律师分析专不专业我也不懂判断,怎么办?那就问周边的人,自己信任的人,请过律师的朋友等等。过来人最有发言权这不为过吧?周边总会有人认识有律师或者有推荐的人吧,多问几个了解下口碑这肯定不会错。三、律师跟所不一定成正比关系。大律所会有稍微粗心的律师,小律所也会有大律师。所跟人不必然有一定的联系,所以一个专业靠谱的律师不是小的律所就没有,也不是名声大的律所的律师就一定靠谱。还是跟口碑跟实际的案件落实有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
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为法律援助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第七条 律师协会应当指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等方式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
第十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并加强舆论监督。
第十一条 国家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