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领的发票导入开票系统的方式如下:
1、进入开票软件,点“发票管理--发票读入”菜单项,系统弹出“您确定要从存储设备读取发票吗”提示信息框,单击“是”按钮,系统便读取金税盘或报税盘中的购票信息。如果读入成功,则购票信息记入本机金税盘中,并显示发票读入成功的提示信息;
2、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菜单项,选择“购票日期起-购票日期止”,点击“查询”,显示相对应的购票信息,点击“发票下载”即可;
3、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菜单项,点击“手工下载”,选择发票类型,输入发票代码、起始号码以及发票张数,点击“下载”。
发票领取的方法如下:
1、网上申请,快递接收发票,网上搜寻国家税务局,点击电子税务局;
2、在登录栏上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再点击相关企业名称并进入;
3、找到发票管理和发票领用,在新增栏选取领购发票数量提交即可,等待3-5个工作日就可以收到邮寄的普通发票,到税务局办理,需携带营业执照、发票领购本,购票员身份证原件、金税盘到税务局前台领购普通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