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职业年金有什么用
1.补充养老。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从本质上看,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这种延期支付的目的,是为职工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导致生活水平下降。
2.人事管理。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有利于吸引、留住人才,促进人才流动。
二、职业年金的三个特点
其一,职业年金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职业年金的责任主体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
第三,职业年金资金的本质属性是保值增值,进而决定了职业年金资产对投资的内在需求。
三、职业年金退休后怎么领取
1、职业年金退休后的领取方法如下:
(1)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
(2)退休后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
(3)出国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在职期间去世,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四、领取职业年金的条件是什么
1、工作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且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领取职业年金;
2、出国定居人员可以一次性要求支取所有职业年金;
3、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职业年金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