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离婚不用分。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购房,应当认定为是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