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5月9日挂牌成立,2016年3月1日正式运行,是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流程和规则;负责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国有产权转让等业务工作;依法代理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