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外地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2、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诉讼离婚时:(一)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为经常居住地。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5、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离婚可以去外地吗
1、外地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2、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3、诉讼离婚时:(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为经常居住地。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一方要求离婚,一方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如双方都不在原户籍地,只能采取诉讼离婚方式离婚,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可以去外地诉讼离婚吗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婚证可以在外地办理吗
离婚证不可以在外地办理,而应当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证在外地可以办理吗
不可以,离婚证应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但不能是两者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