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及设立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只能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可以发起设立以及募集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_x000D_
【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_x000D_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_x000D_
(二)公司经营范围;_x000D_
(三)公司设立方式;_x000D_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_x000D_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_x000D_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_x000D_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_x000D_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_x000D_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_x000D_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_x000D_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_x000D_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