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承包人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续经营。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是以农户整个家庭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当承包的农户有人死亡,承包经营并不因此而受到影响,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可以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直至承包合同期满。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四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