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分为四种,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诈骗罪的重要表现形式。完全模仿真实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信用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使用,信用卡的使用权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不得转借或转让。擅自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信用卡,进行信用卡业务内的购物、消费、提取现金等诈骗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