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需要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主要包括:首先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然后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或者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其次被告人有没有刑事责任的能力,有没有罪过和实施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最后是实施犯罪的相关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的起因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