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被征收人在接受征地时,政府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费用。但是有些情况下,征收方并未按照约定支付补偿款,导致被征收人拿不到钱。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可以先与征收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补偿款,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和记录。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权。具体来说,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要求征收方支付补偿款并进行赔偿。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维权,被征收人在接受补偿时一定要留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文件、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同时,在协商解决的过程中,可以邀请律师参与,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