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户收入五千元人民币以上要交税。
根据相关规章,个体工商户按月纳税的,每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若销售不动产,起征点为10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6000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章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