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之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双方的这个约定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那可以要求法院分割共同债务,法院一般不会要求一方承担所有的债务。
一、双方离婚房贷没有还完如何判决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后,如果双方对产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的归,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二、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之间对于债务的约定在双方之间有效,但是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也即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任意一方主张债权。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什么是夫妻间债务
离婚后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则只由其一方承担。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