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被告是正在被监禁的服刑人员的开庭方式有两种将被告押解到法院进行审理,或是将法院的开庭设立到被告的服刑机构进行审理,这两种方式开庭审理。而至于法院如何将起诉书送达被告,主要的方式就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如果是被告正在被监禁的,就会送到被告所在的监禁机构进行转交,如果被告是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情况,那么相关的起诉书就会通过其所在的强制教育机构进行转交。其实只要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针对被告服刑的这种状况,案件审理起来反而相对简单一些,因为人民法院有可能会到被告的服刑机构组织审理工作,如果确认被告欠债不还,因为被告在服刑,所以,只能让被告的财产代管人先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