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申请家庭携带材料向街道窗口提出申请;申请家庭按要求填写表格、递交材料、现场署名,街道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实地走访申请家庭,并进行10天的社区公示;街道、民政部门、区房管局出具审核意见;市住保中心进行10天媒体公示;市住保中心根据复审意见及媒体公示结果,出具终审意见。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 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