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应征报名已经开始,湖南省出台了《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本栏目对此进行了梳理。
一般优惠政策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2018年1月1日起,湖南省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户每年不少于12000元,各市州可自行提高奖励标准。
2.艰苦地区服役奖励: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3.从2020年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标准,地方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助。
4.全省所有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都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5.全面落实挂“军属光荣”牌上门送喜报,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等优属传统和政策制度。
一、入伍学业保障
1.高校要召开大学生入伍欢送会,为其建立“一人一档”管理制度,收到立功喜报应及时通知其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2.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3.对上半年入伍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成绩合格、在服役期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高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院校发给学位证书。
二、资助补偿学费
1.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三、入伍经济优待
1.按照毕业生不低于每人5000元、在校生不低于每人4000元的标准,对入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奖励标准,省财政对大学生征兵任务较重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2.在符合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原则的前提下,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进疆进藏奖励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湖南省公民兵役证》,于新兵起运之日起120天内落实到位。
四、入伍优抚待遇
1.对异地入伍的大学生,征集地征兵办公室在新兵起运后60天内,及时发函到其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保证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2.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两年。
3.优抚医院为现役大学生士兵父母提供优惠体检,享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五、退役复学
1.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再入学校、重拾学业等实际,在思想、心理、学业等方面加强帮扶,使其尽快融入校园、适应环境。
2.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优先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不受指标限制。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任何高校不得违规预收学费。
4.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退役升学
1.各高校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积极向教育部门争取支持,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4.从2021年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从2024年起,退役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本人意愿就读成人本科。
6.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免试入读本科和研究生,按照本人申请、高校和兵役机关审核推荐、省教育厅统筹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