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乘以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每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