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2.申请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流水号:申请人在具有证件照相资质照相馆拍摄的居住证数码相片回执单上的流水号。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连续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