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广元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指广元市政府为了保障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的权益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该办法规定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并对被拆迁人进行合理补偿和安置。具体规定如下:1. 征地补偿:征地施工单位应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并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协商或其他形式调解解决多数民意同意的建设方案。2. 拆迁补偿:拆迁单位应依据拆迁补偿标准向被拆迁人支付相应的拆迁补偿费,并根据被拆迁人的实际需要,安排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生活安置。3. 安置措施:对于需要搬迁的被拆迁人,拆迁单位应当在新居周围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生活补贴和就业创业支持。4. 违法行为处罚:对于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赔偿被拆迁人的损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