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会处以20元的罚款。以南昌为例,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以外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不记分。此外,凡是在副驾驶上不系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罚款20元。所以乘坐汽车时,即便是在副驾驶位置,也需要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这不仅仅是为了避免处罚,更是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着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