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5%征收率适用范围:
1、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经营租赁不动产,挑选简单方式计税的,征收率为5%。
2、—般经营者签署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获得的不动产给予的融资租赁业务服务项目,挑选可用简单计税方式的,依照5%的征收率测算交纳所得税。
3、房产开发公司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研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挑选可用简单计税方式的项目,征收率为5%。
房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买未竣工的房地产老项目再次开发后,以自身名义立项市场销售的不动产,归属于房地产老项目,挑选可用简单计税方式,依照5%的征收率测算缴纳所得税。
4、经营者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挑选可用简单计税方式,以获得的全部金额和价外费用,减掉获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售价后的余额为销售总额,依照5%的征 收率测算交纳所得税。
5、—般经营者给予劳动派遣服务,挑选依照净额计税的,征收率为5%。
一般纳税人给予劳动派遣服务,还可以挑选差额纳税,以获得的全部金额和价外费用,扣减代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派遣职工的薪水、褔利和为其申请办理社保及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总额,依照简单计税方式按5%的征收率测算交纳所得税。
挑选差额纳税的经营者,向用人企业收取用于付给劳动派遣职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保及公积金的花费,不可出具所得税专票,可以出具普票。
6、—般经营者给予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挑选简单计税方式计税的,依照5%的征收率测算交纳所得税。
7、经营者给予安全保护服务,挑选差额纳税的,依照5%的征收率测算交纳所得税。
8、—般经营者收取试点前动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道路通行费,可以挑选适用简单计税方式,依照5%的征收率测算交纳所得税。
9、经营者生产和销售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缴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