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来(返)海口人员
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2024年12月3日22时更新)
根据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措施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市指挥部决定即日起对省外来(返)海口人员进行“落地检”和分类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所有省外来(返)海口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登机(船、车),登机(船、车)前要扫码并如实填写“入琼码”。
二、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及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旅居史入琼人员按省指挥部有关政策执行,详见链接:
https://wst.hainan.gov.cn/swjw/ywdt/ttxw/。
三、对7天内有相关城市(地区)旅居史人员分两类管理,具体城市(地区)名单和管理措施详见下表。
四、其他省外来琼人员在落实“落地检”的基础上,实行“3天2检”(间隔24小时以上)。
五、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
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
序号
类别
7日内有相关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
管理措施
1
1
新疆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
2.落实3天居家隔离和2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措施,期间第1、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琼后第7天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
3.请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居住地所在的镇街进行申报,由目的地所在市县点对点闭环转运回住地。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完成3天隔离并提前报备后,点对点返回住所,进行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
2
青海西宁、海东
3
内蒙古呼和浩特
4
重庆
5
北京朝阳区、通州区、海淀区、东城区、昌平区、丰台区、西城区、大兴区、顺义区、石景山区
6
辽宁沈阳、大连
7
宁夏固原、银川
8
天津滨海新区、东丽区
9
吉林松原、长春
10
陕西西安、榆林
11
江苏苏州、南京
12
黑龙江哈尔滨
13
河北
14
山东济南、临沂、青岛
15
河南郑州
16
甘肃兰州
17
四川成都、巴中
18
山西大同、太原、忻州、朔州、吕梁
19
湖北武汉
20
湖南怀化、长沙
21
贵州贵阳
22
云南昆明、曲靖
23
广西来宾、桂林、南宁
24
广东广州、佛山、深圳、东莞、中山、揭阳
25
2
西藏
1.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后放行。
2.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委会)、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除采集核酸外不外出,谢绝访客,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
3.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5天,建议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4.其中“湛江旅居史”不包含在湛江境内停留未超过12小时的人员。
26
黑龙江齐齐哈尔、绥化、黑河
27
山东菏泽、潍坊、淄博
28
陕西安康、咸阳
29
天津静海区
30
江苏连云港
31
山西晋中、临汾、阳泉、晋城
32
贵州毕节
33
浙江杭州
34
云南大理、昭通
35
广东汕头、湛江、梅州、茂名、清远、肇庆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