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和利润分配相关的账务处理:
1.当期实现盈利: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当期发生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3.提取盈余公积:
(只有在当期实现利润时才会这么做)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当期没有实现利润也可以这么做,那就是分以前年度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5.支付股票股利:
(宣告股票股利时不需作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6.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借: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