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房子被误拆、偷拆后,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除此之外,也可通过诉讼来追究涉事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施工方的违约责任,行政机关还有可能承担其他责任比如刑事责任等。但涉及到法律诉讼,证据很关键。被拆迁人必须有证据证明自己房子的损毁是因为拆迁方的误拆、偷拆造成的,在这样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获得房子被偷拆、误拆的赔偿利益。再者,也尽可能提供出房子系拆迁方相关单位误拆、偷拆的证据线索。
一、房屋土地强拆怎么办?怎么维权
如果在房子拆迁时,房屋所有权人并没有与房屋征收人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强拆了,所有权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权益。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强拆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过渡方式、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内容,在搬迁期限内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部门应当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在复议和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按裁决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市人民政府在作出强制拆迁决定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就作出补偿安置裁决的主体、程序、依据及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理由,听取拆迁当事人、有关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
二、违法建筑被强拆怎么办?
违法建筑遭到违法强拆可以先到公安局进行报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厂房遭受到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可以进行强制拆迁的条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请。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机关审查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