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威胁别人可能会构成妨害公务罪、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等的罪名。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会构成妨害公务罪。
(2)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可能涉嫌犯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涉嫌犯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4)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涉嫌犯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5)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以下行为的,涉嫌犯强迫交易罪
①强买强卖商品的;
②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③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④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⑤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6)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涉嫌犯抗税罪。
2、被人恐吓威胁的维权办法
(1)一方遭受到另一方恐吓的,如果是威胁人身安全的,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的,受恐吓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则会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