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7908元、下限:3582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80%执行。(上限:17908元、下限:4775元) 2018-2019年攀枝花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2019年度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自2019年1月开始,各险种缴费高低限统一按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以下比例控制: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60%-300%;基本医疗保险:8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