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审理案件时。通常会遇到再审案件撤诉后,原告又打算重新上诉的情况。这时,人们可能会产生疑问,究竟撤诉后的再审案件能否再起诉呢?接下来,关于再审案件撤诉后能否再起诉的详细内容,就由晖律网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再审案件撤诉后能否再起诉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就是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就不能再起诉了。如果案情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且又没有过起诉的期限,这种情况下原告撤诉后能再起诉。
二、二审撤回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2013年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需要注意的是二审撤回的只是上诉而不是起诉,意味着撤诉上诉后一审判决裁定就生效了。上诉的撤回,是指上诉人提起上诉后,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判前,请求撤回上诉请求的诉讼行为。而所谓撤回起诉,则只是对一审而言的,且只能在一审裁判作出前提出。 因此,撤回上诉即视为没有上诉,此时如果对一审裁判的上诉期未满,则一审裁判在上诉期满后生效;如果一审裁判已经过了上诉期的,则一审裁判自二审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之日生效。
我国的民诉法对二审程序中原告是否可以撤诉无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经审查无误后可以批准。民事诉讼二审中撤诉的法律后果直接是一审裁决生效,双方需要执行一审判决。这里需要特别注意,在二审程序中,原告撤诉后是不能提请再诉的,所以一定要谨慎使用撤诉权。
三、发回重申刑事案件审查期限
发回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按照一审程序期限计算。一般在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发回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按照一审程序期限计算,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所以大家就要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才能知道对于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
综上所诉,撤诉权是原告的权利,但是也应该要谨慎使用,不可随意撤诉。以上就是晖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再审案件撤诉后能否再起诉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晖律网的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