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协商、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_x000D_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_x000D_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