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退伙后根据其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前事项引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取回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