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别人公司拖欠货物没有合同怎么办
如果被其他公司拖欠货款,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要尽量收集其他的证据,例如送货单、收货单、购货时的聊天记录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二、怎样追讨货款
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
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为追讨货款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期待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律师在当地合作代理律师事务所或追债机构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3.代理律师可采取电话追讨、函件追讨、出具代理律师函、诉讼、仲裁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追讨货款。
4.具体追讨方式的采用,由当事人根据标的额的大小、证据完善程度、货款拖欠时间等案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5.无论代理律师采用何种方式追讨货款,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代理律师追讨。
6.当事人应在代理律师的指导下,收集、整理涉案证据。
三、拖欠货款违约金、拖欠货款利息
1.当事人不仅有权要求返还货款,还有权要求被告偿还拖欠货款利息。
2.代理律师通过查阅几年来各个时期的金融存款利率,科学、准确地为当事人计算出了利息的具体数额。
3.主张偿还利息并不难,困难在于面对着时常上下浮动的存款利率,如何有理有据地准确计算出所要求偿还拖欠货款利息的具体数额。
4.代理律师凭着一丝不苟的精神,经过精确计算和校验,最终为当事人提出了具有法律依据且准确科学的拖欠货款利息偿还数额。
四、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
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3.未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4.对已经超过货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