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提前提交了证据怎么办
劳动仲裁提交证据材料清单有,具体如下:
1、书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
3、社保缴费证明;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此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二、劳动仲裁具体流程
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去时,带上身份证)。
2.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向公司确认基本情况,进行调解。
3.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填写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2份)。同时会给你一份劳动仲裁需要资料清单,让你回去准备资料。同时让你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4.劳动仲裁需要资料收集完毕,提交仲裁厅(身份证复印件1份,清单上内容2份,被仲裁公司市场监督局登记信息(可以登录市场监督局网站下载打印)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如果有录音要制作光盘,提交两份,当然,sb也行。),仲裁厅会给你个资料签收表。
5.回去等开庭通知(一般15天),通知时让你过去拿开庭通知书。
6.开庭(按开庭通知书时间,提前15分钟入场)(开庭要带按证据清单带原件过去)
7.开庭后一般15天左右收到仲裁结果,可以自己过去拿,也可以邮寄给你。
8.对仲裁结果,双方如无异议,按仲裁结果执行。如对仲裁结果不满,15天内可到仲裁厅领取诉讼资料,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