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中,被保证人履行不能,根据连带之债民法理论,人民法院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一、给人贷款担保贷款人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要你在担保范围内偿还,也可以让债务人偿还;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权人是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后,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让你承担担保责任的。
二、保证合同履行有效期内约定的抗辩权行吗
保证合同可以履行抗辩权的。但仅限于特殊情况下的一般保证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或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等情形除外。
三、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有义务还吗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有义务偿还。保证人承担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人无此权利,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