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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置的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才可以...查看全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质押权可能导致承包人失去重要权利,成为失地农民。质押的财产包括票据、债券、存款、知识产权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物权和债权两种,物权承包人拥有土地所有权,而债权承包人仅享有债权性质的承包经营权。债权性质的承包人权益由...查看全文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出质。只有下列财产及财产权利可以出质:1.动产;2.汇票、本票、支票;3.债券、存款单;4.仓单、提单;5.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6.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查看全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出质。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质押权,在质押权实现时可能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这项极为重要的权利,从而沦为失地农民,容易诱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一、农村三权指的是什么(1)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查看全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但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查看全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出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流转时应当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流转期间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农村土地...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具体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追及性,一般被排除在债权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 国家实...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什么1、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具体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追及性,一般被排除在债权之外。2、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什么1、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具体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追及性,一般被排除在债权之外。2、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具体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追及性,一般被排除在债权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 国家实...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具体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优先性、追及性,一般被排除在债权之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以出质的。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质押权,在质押权实现时将有可能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这项极为重要的权利,从而沦为失地农民,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以出质的。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质押权,在质押权实现时将有可能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这项极为重要的权利,从而沦为失地农民,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查看全文
土地抵债是指承包方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偿个人债务,但法律明确禁止此行为,并规定以土地抵顶债务无效。同时,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用于抵押或抵偿债务也应被认定为无效。若因此造成损失且当事人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查看全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立法上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 (1)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查看全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查看全文
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同有:权利性质不同、权利内容的不同、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继承方面的不同。具体如下: 1、权利性质不同: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2、...查看全文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般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承包人死亡后发包单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 根据我国《农...查看全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遗传给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遗赠抚养继承人等。遗产分配原则包括均等分配、照顾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扶养义务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不尽义务可不分或少分。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遗产杀害...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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