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指出,国家安全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法律文书,可以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检查:
1、发现反间谍安全防范风险隐患;
2、接到反间谍安全防范问题线索举报;
3、依据有关单位的申请;
4、因其他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需要。
法律依据: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法律文书,可以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检查:
(一)发现反间谍安全防范风险隐患;
(二)接到反间谍安全防范问题线索举报;
(三)依据有关单位的申请;
(四)因其他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