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定额调整: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1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引导参保人员在职长缴费、多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多调养老金。首先是工龄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2元(机关事业单位1.1元/年),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37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38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9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303元的补到3303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