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五张以上不满二十五张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五十张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张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二十五张以上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二百五十张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总而言之,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的量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虽然人民法院的判刑标准不会超过法定范围,可是人民法院任何情况下都不是根据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罪名去量刑的,比如伪造信用卡不满25张的,量刑就不会超过三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