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按照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的工作部署,全省公安机关“户政E网办证厅”的建设时间表已被列入硬性指标:从今年6月开始,全省各地全方位筹备;12月1日起,各县(市、区)公安局开始试运行;明年1月1日起,全省129个县(市、区)公安局正式开通。届时,云南省居民足不出户就可预约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边境通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