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继承的顺序区分第一顺位继承人与第二顺位继承人。
1.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同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一、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二、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关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同样的,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也是按照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