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莞社保最低标准缴费基数
东莞市2020年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3376-19014,工资标准低于3376元的员工需按3376基数缴纳社保。东莞市2020年最高社保基数为19014,工资标准高于19014元的员工按19014基数缴纳社保。如果工资标准在3379到19014之间,社会保障将根据工资缴费。
以3376为缴费基数,社会保障总费用为元,其中企业元,个人元。
所以,301元是最低档社保。
2. 东莞社保最低标准缴费基数是多少
东莞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03,
3. 东莞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东莞2021年社保年度(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社保缴费这样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基数调整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即5825元/月,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基数由3376元/月调整为3958元/月,缴费上限为22941元。
因此,如果你在东莞的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会从3376元调整为3958元,上涨了将近600元。如果是个人来缴费的话,支出也会更多一些。
4. 东莞社保最低缴存基数
2021东莞社保缴费基数范围
养老保险:上限22941元; 下限3958元医疗保险:5825工伤保险:本人工资
失业保险:上限19899元; 下限1720元
生育保险:上限19899元; 下限1720元
5. 东莞社保缴纳最低基数
东莞社保档次标准分10个档次。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6. 东莞市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具体要看村委买的是那一档
东莞社保基数共有3档,一档,二档和三档,档次不同,缴费基数也不同。最低档的(40%)养老缴费由养老、基本医疗+大病互助(加1%)、生育险共同组成,月缴费金额共元;一档(60%)月缴费金额为元;二档(80%)月缴费金额为元;三档(100%)月缴费金额为元。
7. 东莞市社保最高缴费基数没有的自己选择,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3376-19014,工资标准低于3376元的员工需按3376基数缴纳社保。东莞市2020年最高社保基数为19014,工资标准高于19014元的员工按19014基数缴纳社保。如果工资标准在3379到19014之间,社会保障将根据工资缴费。希望对你有帮助哦。以3376为缴费基数,社会保障总费用为元,其中企业元,个人元。
所以,301元是最低档社保。
8. 东莞社保最高缴费基数
一、东莞社保缴费基数2021
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决定,但设置了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即使工资再高或再低也不会超过上下限范围,东莞市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如下:1、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3803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
企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3376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缴费基数下限为3701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8504元。3、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72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8504元。4、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720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8504元。5、工伤保险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缴费。二、2021年东莞社保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机关事业单位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比例为、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为、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不缴纳。
6、住院补偿医疗: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不缴纳。
7、医保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3%,个人缴费比例为 东莞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是多少
东莞社保个人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