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劳务发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有什么法律依据?
个人开劳务发票肯定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就是《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开劳务费发票必须找税务局代开。一方面,税法规定发生这种业务需要缴纳个税。另一方面,税局发票代开规定里面也有要求,必须代扣个税。
不过,劳务费发票门道很多,开具不同的内容,个税征收结果大相径庭!
正常来说,劳务费应该是劳务报酬的一种,如果发票开具内容就是“劳务费”三个字,毋庸置疑按照个税劳务报酬缴纳。
2019年新个税法后,劳务报酬类个税,代开发票时不在扣除,由扣缴义务人(一般就是付款方)代扣代缴。
扣缴方式: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税率如下:
二、开具“**工程”,缴个税经营所得,一般税率1.5%左右。
说是劳务费,也可能是干的某项工程,比如修路、盖房子等等。这时候,如果代开发票,开具内容是“道路工程”、“建筑工程”,就会被认定为个税经营所得。
个人临时正产经营所得,一般按照核定税率进行扣税,各省不一。一般是1.5%左右,目前山东地区降为了0.5%。
三、到底是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如何界定?
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大家争论不一。税局也只能告诉你定义,如果严格来说,某项业务到底属于那种情形,就要看你当地的税务局如果来认定了。因为个税税目如果有异议是要有主管税务机关来认定的。
个税法实施条列第六条(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根据定义也是非常难区分的。所以,实务中大家注意把握,至少劳务报酬正列举的那些内容,一般税局会认定为劳务报酬的,而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都是可以向经营所得去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