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济南市办理暂住证所需的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律师,今天律师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事机构:暂住地派出所
申报条件:暂住人员来济三日以上的,应申报暂住登记,拟暂住一个月以上的,应申领暂住证。
办理所需证件: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标准照片1张;
3、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持其户口簿带领暂住人员申报;
2、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后申报;
3、租赁私房居住的,由出租人持其户口簿和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申报;
4、租赁公房居住的,由出租单位责任人持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申报;
暂住人员申报登记时,未满16周岁的持本人身份证明,满16周岁的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育龄妇女应同时提供经有效查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办理期限:申请办理《暂住证且手续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