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首先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二、甲方将以下拟注册名称,以乙方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所需的图样及具体类别、项目等事宜,均由甲方确定。拟注册名称经主管部门核准注册后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由甲方享有,乙方代持。三、写明费用的承担问题。四、写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在以乙方名义申请商标注册期间,以及乙方代持注册商标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印鉴等,以完成拟注册名称的申请商标注册、异议答辩、驳回复审、转让、续展等程序。五、写明违约责任。六、写明争议解决办法。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任意一方皆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最后双方签字确认并写明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