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就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但是你的社保需要在青岛交才可以,流程不清楚或者自己比较忙的话,可以交给人力资源公司,青岛海纳人力资源那边还可以,成立了很多年了,有经验。
(一)单位申
人才引进单位应持以下材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向市或区人社部门申请:
1.人才引进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等),初次办理的单位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照进行人才引进单位登记备案;
2.填写完备的《流动调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拟引进人员人事(职工)档案(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提供);
4.合落户条件所对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的验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5.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另外,配偶随调随迁的,须出具结婚证,有工作单位的须同时提供配偶接收单位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失业证或有效的无业证明。子女随迁的,未成年子女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户籍材料,成年未婚子女须出具户籍材料及未婚声明。配偶子女不随调随迁的,由拟引进人员出具书面申请。
(二)审核
1.受理。市、区人社局设置人才引进窗口,受理人才引进单位提报的引进材料,即时反馈是否符合调动落户基本条件,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等相关事宜。
2.初审。调动材料齐备后,市人社局职能处室、区人社局分别通过办公会、专题会等形式,对人才引进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3.核准。调动材料初审合格后,报市人社局核准,核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