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省直
医保
报销政策
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则由85%提高到90%。同时,住院床位费的报销标准,也由11元提高到20元。医保还将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首付比例统一下调了5%,部分下调幅度达到10%。
报销起付标准由原来的700元,分别调整为500元、600元、700元,报销封顶线由万元,提高到4万元。
2. 河南省省直医保报销标准
1、报销比例不同
省医保报销比例高于市医保。
2、办理地方不同
省医保只能是省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省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省养老统筹的办理。
市医保只能是市直单位的职工和档案在市人才代理中心保管且办有市养老统筹的办理。
3、定点医疗机构不同
省级医保可以在任何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
市级医保一般只能在市级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
3. 河南省内医保报销
1、跨市外住院治疗的,按照市内医疗机构类别起付线增加一倍,报销比例降低10%;
2、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档次住院总费用的20%计算,报销比例为55%。若是未经转诊到外地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再降低10%。
外市就医时要提前办理转院、转诊证明,出院才能及时报销。如果报销不成功,就只能回到参保地进行报销。
4. 河南省医保报销政策文件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2.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3.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
4. 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5. 河南省直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八十,居民医保是百分之五十
6. 河南省医保最新政策
甲乙丙类药品的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甲类药品报销比例是100%;乙类是90%;丙类0%,也就是要自费。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丙类由个人承担。甲类费用全部进入基本医疗费用类要自付10%,90%进入基本医疗费用类自费。
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药品目录将药品分为三类:第一类甲类,可以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第二类乙类,用此类药需个人先按一定的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第三类丙类,这部分的药是不报销的,全部由个人承担。
7. 河南省直医保报销比例河南省社保局
一般来说,新农合异地报销比例是按照以下比例来算的:
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若在当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都可以申请报销。报销人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申请即可。
8. 河南省省直医保报销范围
分定点医疗保险和定点医院医疗保险
1.负责医保的直接单位不一样:省医保顾名思义就是针对省直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而市医保是负责市直单位的医疗保险;2.报销标准不一样:省医保的报销标准和缴纳金额都会要高于市医保;3.承接办理机构不一样:省医保需到省养老统筹机构或省人才代理中心进行相应的业务办理工作;而市医保是需在市养老统筹机构或市人才代理中心进行办理的。两者除开上述统筹区别,缴纳系数都是个人和单位1:1对比缴纳。4、定点医疗机构不同省级医保可以在任何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
市级医保一般只能在市级医院就医和住院(参加了定点医疗保险医院)
9. 河南省直医保报销政策门诊
河南新农合在门诊看病是不报销医疗费用的。
10. 河南省省直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标准:5298元
最低:3179元
最高:15894元
河南职工医保起付标准;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200元。
(2)一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
(3)二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
(4)三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9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同一年度内,再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